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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 Incoterms?EXW、FOB、CIF、DDP 完整解析|Incoterms 2020-拓航有限公司

FAQ · INCOTERMS
什麼是 Incoterms?EXW、FOB、CIF 差在哪?

Incoterms 是國際貿易的「費用與風險分界線」,決定賣方負責到哪、買方從哪裡接手。點擊各問題右側的 展開 + 按鈕查看詳細說明。

Incoterms 2020 費用與風險分界圖(■ = 賣方費用、□ = 買方費用;⚡ = 風險移轉點)
賣方
工廠
出口
清關
第一
承運人
出口港
裝船
進口港
目的港
卸貨/
進口清關
買方
目的地
EXW
買方負責全部(含出口清關)
FCA
到指定地點
買方負責主運費、進口
FAS
到出口港船邊
買方:裝船+主運費+進口
FOB
到出口港裝船完成
買方:主運費+進口
CFR
賣方付運費到目的港
買方:卸貨+進口清關
CIF
賣方付運費+投保到目的港
買方:卸貨+進口清關
CPT
賣方付運費全程到目的地
CIP
賣方付運費+投保全程(ICC A)
DPU
賣方付到目的地卸貨完成
買方:進口清關
DAP
賣方送到目的地(不含進口稅)★ 買方負責進口清關
DDP
賣方全程負責,含進口稅費
賣方費用 買方費用 ⚡ 風險移轉點(注意:CFR/CIF/CPT/CIP 費用與風險移轉點不同)
CFR/CIF/CPT/CIP:賣方付運費(CFR/CIF 到目的港、CPT/CIP 到目的地),但風險均在交給第一承運人時即移轉買方。
Q1 什麼是 Incoterms?

Incoterms 全名為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(國際貿易條規),由國際商會(ICC)制定,定義在國際買賣中,賣方與買方各自負責哪段的費用和風險

目前通行的是 Incoterms® 2020 版本(2020年1月生效,由 國際商會 ICC 制定)。條規共 11 個,分為「適用任何運輸方式」(7個)與「僅適用海運或內陸水運」(4個)兩組。

Incoterms 決定的事:貨物的所有權何時轉移(這由合約決定)、付款方式、合約適用的法律 — 它只處理費用與風險的分界。

Q2 11 個條款一次看懂
圖例:台灣出口最常用條款

任何運輸方式適用(7個)

EXW
工廠交貨
賣方只要把貨放在工廠門口,其餘全由買方負責。賣方責任最輕。
FCA
貨交承運人
賣方在指定地點(可以是港口、貨棧)完成出口清關並交給承運人後,風險移轉買方。
CPT
運費付訖
賣方付運費到目的地;但風險在交給第一運送人時已移轉買方(不含保險)。
CIP
運費保險付訖
同 CPT,但賣方需另外投保貨物保險(Incoterms 2020 要求 ICC A 最高保障)。
DAP
目的地交貨
賣方負責送到指定目的地,但不含進口稅費及清關。
DPU
卸貨地交貨
賣方負責在目的地完成卸貨,是唯一要求賣方承擔卸貨費用的條款。
DDP
完稅後交貨
賣方全程負責,含進口清關與關稅。賣方責任最重,常見於電商尾程配送。

僅適用海運/內陸水運(4個)

FAS
船邊交貨
賣方把貨放到出口港船邊,買方負責吊裝上船與後續所有費用。
FOB
船上交貨
賣方負責到出口港裝船完成,風險隨即移轉買方。台灣出口最常用的條款之一。
CFR
成本加運費
賣方付運費到目的港,但風險在裝船後移轉買方(不含保險)。
CIF
成本運費保險
同 CFR,賣方另投保貨物保險(最低 ICC C 保障)。常用於信用狀(L/C)付款。
Q3 EXW、FOB、CIF 哪個最常用?各有什麼優缺點?
FOB台灣出口最常見。賣方負責到出口港裝船,買方自行安排主運費與保險。買方可以選自己的貨代或承攬商,有較大的議價空間;缺點是出口清關和拖車費用由賣方處理,國外買家不一定了解台灣的費用結構。
CIF信用狀交易常用。賣方報一個含運費與保險的到港總價,買方只要等貨到港即可,好談判、好比價。但賣方投的保險通常是最低保障(ICC C),且買家進口清關前風險已由自己承擔,容易有誤解。
EXW買方實力強時用。賣方責任最輕,但出口清關由買方負責,而出口國的清關通常只有當地公司才能操作 — 實務上常造成問題,現在多改用 FCA 取代。
DDP跨境電商尾程常見。賣方負責全程包含進口稅,買家體驗最好。但賣方必須在進口國有代理或子公司能辦清關,且承擔匯率與稅費不確定的風險。
💡 選條款的核心邏輯:誰控制運輸,誰負責。如果你有配合的航空公司或船公司帳號,建議用 FOB/EXW(改 FCA)把運輸主導權留在自己手上;如果買方指定貨代,CIF 報一個含運的總價也合理。
Q4 Incoterms 2020 vs 2010 有什麼改變?
DAT → DPUDAT(Terminal 交貨)改名為 DPU(Unloaded 卸貨地交貨),強調的是「完成卸貨」,不限於 terminal,更準確反映實務
FCA 新增FCA 允許買方安排船公司後,要求船公司出具「裝船後提單(On Board B/L)」,解決了信用狀付款下 FCA 拿不到裝船提單的長期問題
CIP 保險升級CIP 的保險最低要求從 ICC C 提升至 ICC A(全險),CIF 維持 ICC C 不變
自有運輸FCA、DAP、DPU、DDP 明確允許使用賣方自有車輛運輸,不限於第三方承運人

大多數合約仍然習慣標註版本,例如 FOB Keelung Incoterms® 2020。完整的官方條款定義請參閱 ICC 官方 Incoterms® 2020 頁面 — 若合約未標明版本,原則上以簽約時最新版為準,但建議明確寫出避免爭議。

Q5 常見的誤解與踩雷點
❌ EXW 也要出口清關EXW 下買方要負責出口清關,但出口清關在很多國家只有當地實體才能辦 — 外國買家其實沒辦法真正用 EXW,所以現在很多人改用 FCA(工廠)
❌ CIF 不等於到府CIF 只到「目的港」,卸貨費、進口清關、拖車到倉庫都要買方自付。很多買家以為付了 CIF 貨就會送到門口,實際上還差很遠
❌ FOB 不適用空運FOB 是海運術語(「船上」交貨),空運應改用 FCA(貨交承運人)。實務上很多合約空運仍寫 FOB,嚴格來說不符 Incoterms 定義
❌ 風險≠費用CFR/CIF/CPT/CIP 下,賣方付了運費,但風險在交給第一承運人時即已移轉買方 — 貨在途中出事,索賠是買方的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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📖 延伸閱讀:國際貿易條規完全指南
參考依據:ICC Incoterms® 2020 官方網頁/國際商會(ICC)